微信公众号搜"智元新知"关注
微信扫一扫可直接关注哦!

my 和 our 变量申明的含义

require 5.006
当版本号小于 5.006 的时候,会返回失败,从而导致模块加载失败。
所以它的作用就是保证模块调用环境的 Perl 版本。

our 和 my 一样,都是对变量的声明,
不过 our 声明的是包全局变量
而 my 声明的是词法变量。

不过,经过 our 声明的变量,它会变得像一个词法变量一样,
其实这也是 our 存在的目的:用来欺骗 strict pragma,使 strict 以为它是一个词法变量,其实却不是。

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理解 our:
1,你就把 our 声明的变量和 my 声明的当成一样。
2,记住 our 和 my 的区别:our 声明的是一个全局变量,因此在符号表中存储(可以通过全限定在任何地方访问),而 my 声明的是一个真正的词法变量,只能在闭合块中访问。

 

Perl 和别的语言不同,可以随便声明变量, 在 Perl 4 那个时代,根本就不需要 my 什么的, 随便写个名字,就是变量了。 在 Perl 5 中仍然如此,除非你用 my 明确声明为词法变量,否则所有的变量都是(包)全局变量,而且可以不声明直接使用。 但是,这样有个坏处,那就是万一不小心写错名字了,或者解符号引用的时候,字符串运算错了,都会造成很多麻烦(因为按照 Perl 5 语法,这些都是正确的,其结果就是产生一个新的变量,很显然,这不是你想要的目的。) 所以,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在 Perl 5 中就引入了 strict 和 warnings 两个 pragma,它们的作用,就是限制变量不声明直接使用, 经过 strict 和 warnings 限制后,所有没有声明的直接使用的变量都会报错。但是 my 声明的变量又是局部变量,local 又不能创造变量, 所以,我们就没法使用全局变量了(注1), 因此就又引入了 our,our 的作用就是声明一个全局变量,但是让 strict 和 warnings 以为它是词法变量,因此 our 声明的变量也是词法作用域的。但是实际上它是全局变量。 注1: 如果不使用 our,我们有两种办法可以创建全局变量: 1,用 no strict "vars" 临时关掉 strict pragma,声明完了再用 use strict "vars" 打开。 2,用变量的全限定名称,如 $main::var 或者 $foo::bar 这样子。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与技术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[email protected]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
相关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