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某些项目中,我看到需要在Db中创建虚拟记录,以便在不破坏Db约束的情况下保持业务逻辑继续运行.
到目前为止,我已经看到它的用法有两种:
>通过添加像IsDummy这样的字段
>通过添加一个名为ObjectType的字段来指向一个类型:Dummy
好的,它有助于实现需要的目标.
但是,让我对这些解决方案保持警觉的原因有时您必须记住,应用程序中存在一些需要在某些进程中处理的虚拟记录.如果没有,你会遇到一些问题,直到你意识到它们的存在,或者直到团队中的某个人告诉你“啊哈!你已经忘记了虚拟记录.你也应该……”
所以问题是:
在没有让Db抱怨的情况下创建虚拟记录以保持业务逻辑不是一个好主意吗?如果是,那么阻止开发人员逃避存在的最佳做法是什么?如果没有,你做了什么来防止自己陷入最终只能创建虚拟记录的情况?
谢谢!
解决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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